学院有关班级:
按照学校有关工作安排,为了做好2025年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
学院成立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,坚持公开、公平和公正原则,组织我院相关评审工作。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:
组 长:邓小明
副组长:肖 勇、高 云、万 虹
委 员:刘阳卓、廖紫冰、张 浩、郭 捷、张 文
李 晓、乐 灵
二、奖励对象
我院大二及以上年级特别优秀的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。
三、名额及奖励标准
我院各专业1名,共3名。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。
四、申请基本条件
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三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四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(五)在校期间学习成绩(不含公选课)在同年级同专业前10%,或学习成绩(不含公选课)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%,但在道德风尚、学术研究、学科竞赛、创新发明、社会实践、社会工作、体育竞赛、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。特别突出是指: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、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,在本校、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,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,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。
2.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,以第一、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。
3.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、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(原中国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)等竞赛中获一等奖(或金奖)及以上奖励。
4.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科研成果获省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(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)。
5.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。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;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、集体项目前二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。
6.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、二等奖,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;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。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。
7.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。
8.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特别突出的情形。
五、评选流程
(一)个人申请
学生根据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1)填写《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2)。按照《湖北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(修订)》(附件3)进行综测自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于10月10日(星期五)17:30之前提交至学院103办公室廖老师处。已参评国奖的成果不再使用。
(二)学院工作专班审核
学院工作专班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复核,并对申请学生的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 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。
(三)学院评选
1.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排序,并按照各专业名额1:2的比例确定答辩人选,组织开展答辩展示。综合测评分相同,则按照学习成绩分排序确定。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0月11日(星期六)下午,答辩人以PPT形式全面展示个人情况。
2.学院按照总成绩(总成绩=综测成绩×0.9+答辩成绩×0.1)排序确定初步人选。
3.学院公示后报学校审定。
曼城联合学院
2025年10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