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研究生班级:
为了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,按照学校将有关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组织
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,坚持公开、公平和公正原则,组织我院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。评审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:
主 任:邓小明
副主任:肖 勇、高 云、万 虹
委 员:夏晓红、林俍佑、谢尚珍、刘阳卓、廖紫冰、郭 捷
二、评审对象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湖北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(二)因参加六个月及以上国际交流项目延期毕业未超过一年,且交流期间未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。
三、名额分配
全院2名。
四、申请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。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恪守科学精神。
4.学习成绩优异,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班级排名前50%。
5.科研能力或实践成果突出,原则上至少有一项与学位类型和学科专业相符的高水平成果。高水平成果是已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,已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、软件著作权、实用新型专利,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等。其中,高水平学术期刊须在《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(校科发字〔2022〕1号)、《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(增补)》(校科发字〔2024〕8号)中;学科竞赛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竞赛“白名单”之中(如《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》中的竞赛及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(https://cpipc.acge.org.cn/)等)。
参评的各类成果应在研究生相应学习阶段获得(硕博连读生博士一年级除外),第一署名单位应为“湖北大学”;原则上同一成果不得在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中重复奖励。
6.全面发展,综合能力突出,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、文体活动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,取得良好工作业绩和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。
7.对专业型研究生,还要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、专业实践成果和体现实践能力的奖励或成果。
(二)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:
1.违反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,受到党、团或校级及以上处分。
2.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,或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、社会风险的行为。
3.无故旷课,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。
4.学籍状态为休学、保留学籍或未按学校规定注册。
5.有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首次考核不合格。
6.学校和学院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五、评审程序
(一)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请,提供申请材料及佐证材料并按照《曼城联合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》(附件1)进行自我测评。
(二)学院组织工作专班,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按照1:1.5的比例确定答辩人选,答辩成绩占总成绩的10%,答辩执行导师回避制度。
(三)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复核、审定,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,确定拟推荐的获奖人选名单。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;如果出现同分,则按照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。
(四)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报学校审定。
六、评审工作安排
(一)10月11日(周六)11:00前,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学院103办公室廖老师处:
1.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从研究生系统中国家奖学金模块提出申请,导出后正反打印到一页纸)
2.《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》(附件2)
3.《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一览表》(附件3)
4.《申报国奖候选人诚信承诺书》(附件4)、成绩单、申请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
第1、2、3项材料均需电子和纸质版。第4项材料提供纸质版(承诺书需本人签字)。
(二)10月13日(周一)前,学院工作专班对申请人材料和参评资格进行测评,并组织现场答辩,相关结果提交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。
(三)10月17日(周五)前,学院完成公示等工作后,提交评审材料至校研工部。
曼城联合学院
2025年10月8日